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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保险、资信、参展......我市四项具体举措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汕头橄榄台    日期:2020年03月17日

为全力支持汕头外贸企业应对疫情,推动外贸稳定高质量发展。今天,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市商务局制定了我市“加强外贸支持”的相关实施细则。

一、对本市企业通过一般贸易进口或跨境电商进口,符合《2020年汕头市鼓励进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商品目录》的商品予以贴息支持,贴息系数为每进口1美元不超过5分人民币

支持对象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支持标准对2020年2月11日至8月10日通过一般贸易进口或跨境电商进口,符合《2020年汕头市鼓励进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商品目录》内商品的企业予以贴息支持,贴息系数为每进口1美元不超过5分人民币。

资金拨付程序自汕头海关提供统计数据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市商务局根据海关统计数据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按标准计算出应拨付的进口企业名单和贴息金额,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的审批意见和企业名单、贴息金额,按预算级次下达资金,由企业所属区县商务部门通知企业。

二、对进口《2020年汕头市鼓励进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商品目录》的商品需要购买进口预付款保险的企业,按实缴保费给予全额支持

支持对象: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支持标准:对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8月10日(资金申报归属期以保险公司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本市企业通过一般贸易进口或跨境电商进口,符合《2020年汕头市鼓励进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商品目录》的商品,需要购买进口预付款保险的企业,按实缴保费给予全额支持。

资金拨付程序:2020年8月31日前,保险公司汇总提交发票日期在2020年2月11日-2020年8月10日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由市商务局审核批准后,市财政局在收到市商务局的审核结果后30个工作日内,把资金拨付给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按照审核结果的企业名单把所需资金拨付给保险公司。

三、对外贸企业利用中国信保资信调查服务开拓海外市场产生的费用,按政策实施期间实际缴纳资信费给予50%的资助

支持对象: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支持标准:对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8月10日(资金申报归属期以中国信保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外贸企业利用中国信保资信调查服务开拓海外市场产生的费用,按政策实施期间实际缴纳资信费给予50%的资助。

资金拨付程序2020年8月31日前,保险公司汇总提交发票日期在2020年2月11日-2020年8月10日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由市商务局审核批准后,市财政局在收到市商务局的审核结果后30个工作日内,把资金拨付给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按照审核结果的企业名单把所需资金拨付给保险公司。

四、对列入年度市级重点境内外展会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展会的,按展位费70%进行补助;每个展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在同一展会中以三个展位为补贴上限。

支持对象
1.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2.已报名参加2020年上半年举办的境内、外展会的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致使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展会,且主办方又不同意退款的企业。
3.申报补贴展会必须是《2020年度市级重点境内外展会目录》内所列项目。

支持标准每个标准展位补贴比例不超过实际支付展位费的70%,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每家企业在同一展会中以三个展位为补贴上限。

资金拨付程序:上半年结束后,受影响参展企业根据市商务局印发的《申报指南》提交申报材料。市商务局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审核企业资料、统计应拨付的参展企业名单和补助金额,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的审批意见和企业名单、补助金额,按预算级次下达资金,由区县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汕头橄榄台综合报道,转载须经授权。
编辑/沧海一舟